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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有關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專員》職缺內陞公告。

請有意願投遞本次師資培育中心內陞專員職缺的同仁,檢視本人是否符合本次內陞資格條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填妥「職員陞遷意願書(擬升任非主管職)」及「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工作表現及職務適任性補充說明」,並送至人事室承辦人(何政霖先生)彙辦。

《註1》:
旨揭意願書及補充說明由本人初步填寫(如.本校經歷、學歷考試及年資等),後送請單位主管進行評分,並由單位主管彌封後送請人事室處理。其中「職務適任/發展潛能 『職缺主管』評分欄位」及其他職缺單位主管評語等,由人事室統一送請職缺主管評分。
《註2》:
他機關調進本校服務具參加陞任資格人員,需任職本校滿二年後,始採計其曾任他機關服務之年資、考績、獎懲事實列入資績評分。
《註3》:
經升薦任官等訓練通過之人員,以擔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七職等以下之職務為限。但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且最近五年薦任第七職等職務年終考績四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者,得擔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八職等以下職務(如.專員缺)。
《註4》:
本職缺附件一公告內容(工作內容、報名期限及備註等)以12.12修正版本為主。

○有任何問題請洽人事室何先生 分機: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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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如以下附件:(公告內容以12.12修正版本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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