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技士】職缺內陞公告
一、有意願之本校同仁,請填妥「本校職員陞遷意願書」後簽章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送至人事室承辦人收執。(請確認送達)
二、本校現職人員具有本案陞任資格,未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參加甄審。
三、本案各項績分採計至110年10月31日止。
四、公告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中午12時截止。
二、本校現職人員具有本案陞任資格,未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參加甄審。
三、本案各項績分採計至110年10月31日止。
四、公告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中午12時截止。
瀏覽數: